产品介绍
描述
一、产品名称
聚四氟乙烯微粉(PTFE Micropowder)
二、规格型号
聚四氟乙烯微粉包括常规型(ZF11-1)和环保型(ZF11-2)两类
三、主要技术指标
项目 | 单位 | 常规型 ZF11-1 | 环保型 ZF11-2 | 执行标准 |
白度≥ | % | 95 | HG/T2902-1997 | |
平均粒径D90 | μm | 10~15 | HG/T2902-1997 | |
水份 | % | 0.03 | HG/T2902-1997 | |
相对密度 | g/cm3 | 2.10~2.30 | HG/T2902-1997 | |
堆积密度 | g/L | 225~600 | HG/T2902-1997 | |
比表面积 | m2/g | 4~15 | 0.8~4.5 | HG/T2902-1997 |
熔点 | ℃ | 325±5 | HG/T2902-1997 | |
熔融指数≥(负荷5 kg) | g/10min | 1 | HG/T2902-1997 |
四、性能
本品不仅保持着聚四氟乙烯原有的所有优良性能,还具有许多独特的性能:如无自凝聚性、无静电效应、相容性好、分子量低、分散性好、自润滑性高、摩擦系数降低明显等。
五、用途
本品可以单独作固体润滑剂使用,也可以作为塑料、橡胶、涂料、油墨、润滑油、润滑脂等的添加剂。
六、包装贮存
本品采用双层聚乙烯袋密封包装,装在防潮的硬纸板板桶内,每桶净含量25±0.1 kg。
本产品按非危险品运输,运输时避免日晒、雨淋。
本产品应贮存在清洁、干燥、阴凉的场所,贮存温度10~25℃。
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半年,贮存期间每隔15日及启用时,请对本品进行轻微摇荡。超过贮存期可按本企业标准复检,若符合标准要求,仍可使用。
七、注意事项
加工场所,特别是涉及加温烧结的场所,应有良好的排风装置。
本产品遇高温会分解产生有毒有害物质,接触本产品时请勿吸烟。
避免眼睛、皮肤等直接接触本产品,一旦接触请立即用清水冲洗干净。